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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商务委关于同意举办“2011上海国际网络购物大会”的批复

(来源: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:2011-02-22 阅读次数:12119)

 上海跨国采购中心有限公司:

你司上报《关于拟举办“2011上海国际网络购物大会”的请示》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一、同意你司于2011年6月17日-6月19日在上海世贸商城举办“2011上海国际网络购物大会”。你司作为主办单位,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展览的各项规定,在组织筹备展览会过程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做好展览会安全防范工作,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展览顺利进行。

二、该展展出面积为5000平方米,展出内容消费电子、服装服饰鞋帽、户外用品、母婴用品、家居家饰、礼品饰品、化妆品、食品饮料。

三、你司负责招商招展工作,如有承办单位,督促其规范开展具体工作。要提高办展水平,包括建立展会数据库等。不得以组委会或筹委会名义进行招展等,招展书、会刊等宣传资料必须真实,不得发布虚假信息。

四、你司在组织筹备展览会期间,应及时将重大活动报我委,接受我委的检查和指导。

五、展品留购事宜请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办理;需更改展览项目的举办时间、内容等,须及时报我委批准

六、展会开幕前一个月,请将展会筹备情况包括招商招展情况报我委;展览会结束后一个月内,将该展览会总结报我委和会展行业协会。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二○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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