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办电函[2012]17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:
根据商务部关于消费促进工作的有关要求和《201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》,现将2012年消费促进月“网络放心购”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宗旨
按照商务部201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和具体要求,以扩大消费为出发点,以改善民生、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为工作目标,培育和扩大网络消费群体,提高网络零售规模和服务水平,满足消费者对实惠、便利、放心购物的需求。
二、主办单位
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
三、活动名称及时间
名称:201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“网络放心购”活动
时间:4月2日-5月4日
四、活动主题及口号
主题:守诚信、促消费、享便捷
口号:放心购、便利购、实惠购
五、组织方式及活动内容
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紧密结合本地消费促进工作的具体实际,依托本地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机构,组织守法诚信经营、规范服务的知名网络零售企业,以竞拍、特价、团购、抢购、秒杀等新颖成熟的网上促销方式,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(服装、箱包、运动用品、美容、家居家纺、数码电器等),让消费者享受购物实惠的同时,放心体验网上购物的便利和舒适。活动期间,参与企业可在零售网站上标注“201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参与企业”(具体活动标志下载网址:http://scyxs.mofcom.gov.cn)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规范促销行为。
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分工;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,加强对“网络放心购”活动的检查指导,督促参与活动的网络零售企业依法开展促销活动,防止出现虚假促销、价格欺诈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品、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的发生。
(二)周密策划组织,确保活动质量。
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消费促进月活动总体要求和网络零售特点,制订实施方案,落实网络促销活动各项工作。要发挥当地报刊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作用,向消费者宣传网络购物相关常识,介绍零售网站促销资讯,吸引消费者网上购物;要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的作用,以“网络放心购”活动为契机,加强行业自律,提高经营和服务水平,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;要督促网络零售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,完善信息发布、身份认证、交易、支付、物流配送、售后服务、纠纷处理、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措施,树立网络零售企业的良好形象。
(三)加强统计监测,及时总结工作情况。
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网络零售市场监测和统计分析,准确掌握行业发展情况、特点,完善监管措施。要及时总结“网络放心购”活动成效,探索建立网络消费促进的长效工作机制。
请于3月20日前报送负责“网络放心购”工作的处级联系人(姓名、处室、电话、邮箱)、实施方案和参与企业名单,5月20日前报送“网络放心购”活动成效和工作总结。
联系人:电子商务司 王中辉
电 话:010-65197902
传 真:010-85093750
邮 箱: wangzhonghui@mofcom.gov.cn
附件:全国消费促进月“网络放心购”活动成效统计表
商务部办公厅
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